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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渣翻][杂志节选] The Quiet Wilbury(1990)by Marc Rowland


90年的采访,节选了乔关于Beatles的一部分,还蛮有料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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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John和Paul总是在写歌。我看着他们,想到‘嗯,我也想写,得试试看。’但和他们合作写歌是很困难的,”他对此进行了一系列补充。“所以那些年里我都是独立创作的,因为我不知道该怎样和别人在音乐创作上进行交流。而且写出能加入到专辑中的歌已经很难了。

“偶尔有那么一两首歌的作者里会标注我的名字,但其实我参与创作的歌曲比那多得多。”他说道,“我现在明白了,和朋友们一块闲坐着时写出来的歌,必须搞清楚每个人对此贡献了多少。我明明参与到了一个活动中,却没有被考虑进去,没什么比这更糟糕的。

“很大一部分的Lennon-McCartney歌曲都有其他人参与,歌词,结构,或是氛围。《I Feel Fine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,它其实是这样来的:我们在苏格兰时,在一辆Austin Princess的后座用三部和声唱《Matchbox》,这后来就成了《I Feel Fine》。吉他的部分来自Bobby Parker的《Watch Your Step》,粗劣的版本。我全程都参与进来了,但它仍然是一首Lennon-McCartney。”

“跟我说说!”Paul McCartney听说George这番话后笑道,“《Yesterday》是我一个人写的,但我不仅和人分享了它(版权)——目前是和Yoko——而且Lennon的名字还在我的前面。”Paul承认了关于《I Feel Fine》的起源的事实,但也说到:“如果你一定要对这些细枝末节的事都如此苛刻的话,那你的麻烦可不要太多了。除非George也想到了什么主意,不然准确地说我和John只是决定平分这份功劳,我们才是作者。只是添了一句词进来的人不能算的。”


你和Paul现在的关系到底如何呢?

“我们没有关系。”长久的沉默。“我觉得关系真的有所缓和,但是不会再有更多联系了。你们相遇,或说再婚后再离婚,你希望另一半安好,但立场不一样了,只是朋友。”

这意味着你不会去看他的演出了吗?

“不会。我不想去,不管怎么说,那些旋律我都听过了。而且我没去Ringo的演出,因为那时我不在伦敦,但我其实很想去的。我不希望Ringo误会我支持Paul而不支持他。我真的希望他一切都好。”George叹了口气,“Paul和Linda一直在我心里,包括Hamish Stuart,我很喜欢他。但你知道的,没法回头。”

讽刺的是,George在说这些话的同时,在城市的另一端,Paul正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表达了自己希望和George合作写歌以及与George、Ringo重聚的愿望。第二天,关于Harrison对Paul的回应的提问淹没了华纳办公室。而Harrison只有一句话回复:“John Lennon一走,便再也没有Beatles。”


“你知道,”George轻轻地说,“浮生若梦。从生到死,也不过弹指一挥间。我希望能安详地入眠,不愿引起太大震动。同时,死亡是你一生中唯一确定的事情。”

但接受John遇刺这件事一定相当困难吧?

“那纯粹是一个蠢货的过错。如果是猫王杀了John,至少这还有点意义!可这一切发生得如此苍白无力,充满了暴力与卑鄙的行径。有时这样的画面在我眼前闪现,某人在背后喊你的名字:“Lennon先生,能烦请您签个名吗?”那个Chapman给所有当你经过时碰巧站在人行道上的粉丝蒙上了阴影。你不知道谁是疯子而谁不是。

“John去了另一个世界对我并没有多少影响,因为——对我来说,他一直都在我身边。神的生命的意义就是如此,告诉人们“you dug him then—re-dig him now”,促使人们意识到,灵魂大于肉体。这是我这些年来悟出的事情。就是说,每当你闭上双眼,探寻内在,古鲁便出现在你的精神世界中,肉眼是看不见他的。他们都在那儿,我们所有的爱人,亲友。所有人都在那里相聚。因此,虽然John的死确是一桩悲剧,但......”

George唱了起来:“If your memory serves you well, we’re gonna meet again…

John Lennon过世后不久,Harrison写了《All Those Years Ago》。其中一句歌词,“Living with good and bad/I always looked up to you.”,深情款款而又没有神化Lennon本人。

“这就是问题所在。”George说道,“没错,John是特殊的,但特殊的人多着呢。比如Janis和Jimi Hendrix,这些人一去世,就立刻变得伟大了起来。但我觉得某种意义上,活着要比死更难。其实生与死是一样的,人一出生就踏上了赴死的道路。我不是说那种十分卑鄙又毫无意义的死法。这是现实。

“John是个好家伙。他有一部分是神圣的,追求真理与伟大。还有一部分,你知道,就是个疯子!就像我们所有人一样。但他很诚实,如果他做错了什么,他直接坦率地认错,让你丢掉对他所有不好的评价。

“我们之间的关系忽冷忽热。他住在纽约,我们有好一阵子没见过面。1978年的秋天,我去了趟Dakota,那应该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。但他有寄明信片,像Rutles里演的那样。”George笑道,“所以就算我在英国,也总能想起纽约的John。即使见不到他,他也还是我记忆中的样子。你明白我的意思吗?你可以杀死一个人,但无法抹去他的灵魂,无法抹去他在我们心中的地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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